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 | ||
地址 | 陕西富平县梅家坪镇 | ||
法人代表 | 姚继峰 | ||
联系人 | 安耀辉 | 联系方式 | 0913-8677356 |
所属行业 | 煤化工 | 生产周期 | 全年 |
自行监测开展方式 | 自动监测 | ||
产生污染设施情况 | |||
1.焦炉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烟尘;2.净化煤气回炉加热后产生的废气排放;3.流化床燃煤锅炉产生的废气排放;4.露天煤场堆放产生的粉尘;5.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水。 | |||
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 |||
1.70万吨和95万吨两座焦炉均配有地面除尘站,除了检修计划停炉外,两套地面站日常运行及处理烟尘效果良好,基本可以杜绝装煤、出焦过程中的烟尘外溢。 2.回炉煤气加热后产生的废气排放装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于地方环保部门联网,处于受控状态。3.流化床燃煤锅炉产生的废气配有单独的烟气脱硫、脱硝及布袋除尘净化系统,可达标排放。 4.公司煤场均采用防风抑尘墙,其抑尘效果可达65~85%,能有效的防治二次扬尘,减少对大气污染。 5.公司现有三套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均采用A2/O+生物沸石生化处理工艺,实际污水处理量110t/h,设备最大极限处理量是160 t/h,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回用熄焦,不外排。 | |||
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 | |||
焦炉煤气经电捕焦油、脱硫、脱氨、脱苯等净化工艺后,煤气中H2S的含量一般在小于30mg/m3,净化后一部分(约45%)煤气回炉作为焦炉加热燃料,燃烧后经焦炉烟气脱硫后直接排放大气,废气排放装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于地方环保部门联网进行实时监控。 |
二、监测点位及项目
监测点位 | 厂区及周边 | 排口编号 | 610528221300095 |
厂界噪声:敏感点1#、2#,厂界西5#、6#、7#、8#,厂界北3#、4#,厂界南9#、10# | ZS-01、ZS-02、ZS-03、ZS-04、ZS-05、ZS-06、ZS-07、ZS-08、ZS-09、ZS-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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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测项目及频次
项目名称 | 排放限值 | 监测方法 | 方法来源 | 分析仪器 | 监测频次 | |
1#、2#焦炉 | 二氧化硫
| 50mg/m3 | 定电位电解法 | GB/T16157-1996 | TH-880F | 实时监测 |
氮氧化物
| 500mg/m3 | 定电位电解法 | GB/T16157-1996 | TH-880F | 实时监测 | |
颗粒物 | 15mg/m3 | 重量法 | GB/T16157-1996 | TH-880F | 实时监测 | |
锅炉 | 二氧化硫
| 50mg/m3 | 定电位电解法 | GB/T16157-1996 | TR-9300 | 实时监测 |
氮氧化物
| 100mg/m3 | 定电位电解法 | GB/T16157-1996 | TR-9300 | 实时监测 | |
颗粒物 | 20mg/m3 | 重量法 | GB/T16157-1996 | TR-9300 | 实时监测 | |
噪声 |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 GB12348-2008 | 噪声频谱分析波滤器 | 1次/季 | |
排放标准 |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4) 《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61/941-2014)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
注:
1. 监测项目:根据监管要求确定;
2. 监测频次:自动监测的,24小时连续监测。手工监测的,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每日监测,其他污染物每月至少监测1次;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每周至少监测1次,颗粒物每月至少监测1次,其他污染物每季度至少监测1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每月至少监测1次;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每日监测;厂界噪声每季度至少监测1次;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要求的频次执行;
3. 监测方法:企业自行监测应当遵守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方法。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方法中未作规定的,可以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四、质量控制措施
为积极响应国家环境保护部印发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建立和完善污染源监测及推动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企业严格遵守环境保护部颁布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委托烟气在线监测第三方运营单位对企业提供技术支持,确保监测数据科学、准确。
1.废气监测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和《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进行。
2.所有检测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的规定开展工作。
3.所有检测仪器通过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检定有效期内。
4.各类记录及分析测试结果,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
5.保证生产线运转稳定,各项环保设施运转正常。
6.按照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的布设具有代表性、科学性和可比性,如实反映污染物排放情况;
7.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和部门颁发的标准分析方法。
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公章)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