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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宣贯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发布时间:2023-07-14    作者:   点击量:439   分享到:

   为准确判定、及时整改公司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序推进公司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7月14日上午,公司在调度指挥中心会议室召开《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解读宣贯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共计42人参加解读会。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印发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该《判定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吸取了近年来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及典型事故教训,从人员要求、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三个方面列举了二十种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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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姚继峰详细宣贯并解读了《判定标准》每一种情形的内涵及依据,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深入浅出地逐项讲解,科学指导各单位把判定标准应用到隐患排查工作中。

   姚继峰要求,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组织此次解读宣贯的重要意义,熟知从业人员、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方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要会判定、会排查。二是要层层落实管理责任,树牢责任意识、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共同推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三是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化工和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逐条逐项,对标对表,结合重大风险管控和同行业典型事故教训,研究制定隐患排查任务,有侧重、有主次,科学有序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大生产事故,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安全环保部:慕筱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