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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脱硫液提盐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23    作者:   点击量:579   分享到:

我单位委托环评单位完成了《脱硫液提盐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本次环评的初步结论向社会进行公示,广大公众可按下列联系方式了解相关环评内容,并按以下途径发表对本项目环评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概要及污染物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名称:脱硫液提盐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概要:设计处理脱硫废液40000m3/a,生产硫氰酸钠4000t/a,硫酸钠1400t/a,硫磺500t/a

污染物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氨气,采用酸洗塔处理,吸收效率可达95%,处理后的尾气经3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氨气经酸洗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特排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蒸发冷凝工段产生的冷凝含氨废水及水环真空泵排放的废水,以及酸洗塔排放废水;项目废水全部由管道输送到脱硫工段回用、不外排,在采取措施的情况下,废水处理后可得到全部资源化利用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为真空泵、水泵以及各类型风机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生产设备均位于车间内,采用基础减振安装,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硫酸钡、油灰和废棉纱、废手套、废机油均属于危废。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油灰直接送至厂区制焦系统与焦煤一同焚烧,不产生二次污染;硫酸钡、废棉纱、废手套、废机油等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江苏福友化肥催化净化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安全处置,不外排。项目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要点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确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项目须经环保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在投入使用后应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修保养,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项目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查阅电子版及纸质报告书(公示本)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获取该项目信息,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见以下内容。

环评机构的名称:陕西易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发展   联系电话:029-88011099   E-mail: 1435479446@qq.com

建设单位名称: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永康   联系电话:18220126015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询对象范围主要为项目地周围村庄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和环评报告书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格网络链接见生态环保部文件公告2018年第48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环评报告书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向环评编制单位或建设单位咨询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脱硫液提盐升级改造项目征求意见稿(1).pdf